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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切实开展好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专项活动
时间:2018-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好此项工作不仅可以促使在押人员真心悔罪,而且对于保障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促使监管部门认真依法履职也是很有必要的。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关岭自治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严格按照高检院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开展了此项工作。

    一、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为抓手,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于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人员对每一名新入所的在押嫌疑人都要进行谈话,对其案件环节、身体情况及是否有疾病等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针对不同的在押人员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今年5月初,驻所检察人员了解到一起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年纪已有76岁、且身患多种疾病,羁押期间一直在进行治疗,其律师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驻所检察人员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经过审查该名犯罪嫌疑人已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于是及时向办案部门提出对其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并被采纳,维护了该名犯罪嫌疑人的生病就医权利,也达到了对其本人感化教育的目的;同时也消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隐患。至目前关岭自治县检察院已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均得到办案部门的采纳,其中一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省院刑事执行检察处组织的案件评选中获得全省七件优秀案件之一。

    二、以入所谈话为手段,了解监管场所的基本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按照《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的规定,关岭自治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检察人员切实开展好对每一名新入所在押人员的谈话活动,一是了解监管场所的基本情况,了解是否有“牢头狱霸”、是否在入所后有被体罚虐待的情况、办案机关是否有对其进行刑讯逼供的情况、休息权和就医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保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二是同时还对每一名入所人员进行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等,促使每一名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真心悔罪,今年以来开展谈话活动近50余人次。

    三、以开展对看守所监管民警和辅警的依法正确履职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警示教育,促使其依法依规履职。今年以来关岭自治县检察院对看守所民警和辅警共进行了二次依法认真履职的警示教育活动,要求监管民警和辅警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条例和管理规定依法、规范履职,促使全体监管民警和辅警在监管工作中能够自觉做到规范履职,为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机制保障,关岭自治县看守所近十余年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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