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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会议文件之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 日在县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探索创新,砥砺前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为关岭经济社会发展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奏响检察最强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我院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监督民生项目607个,总投资额13.7亿元,监督拨付资金6.9亿元,项目惠及群众约92700人。挂牌介入上、下水巷、世纪路棚户区综合管理项目,2015年退耕还林巩固等国家级项目;介入顶云公租房三期,民政综合服务区等县级重大工程项目。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件,打击危害民生资金安全各类刑事案件41件59人。在永宁、坡贡、花江3个乡镇建立了标准化民生资金保护乡镇检察联络室,在全县3个街道办事处、9个乡镇悬挂检察联络牌,设置民生意见箱12个,聘任乡镇民生资金保护工作联络员150余名。组织拍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微电影《信箱》一部,并荣获全省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片评选二等奖。预防职务犯罪部门,。,

一、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托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

建立民生资金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突出打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及危害民生资金安全各类刑事案件。2016年,共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件,打击危害民生资金安全各类刑事案件41件59人,组织拍摄微电影《信箱》一部,并荣获全省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片评选二等奖。制定《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生项目备案制度》、《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监督制度》,预防职务犯罪部门挂牌介入国家级、县级重大工程项目4个;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监督民生项目607个,总投资额13.7亿元,监督拨付资金6.9亿元,项目惠及群众约92700人。建立3个标准化民生资金保护乡镇检察联络室;在全县3个街道办事处、9个乡镇悬挂检察联络牌,设置民生意见箱12个,聘任乡镇民生资金保护工作联络员150余名。

7月18日,全省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现场会”暨“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启动仪式在关岭召开,与会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我院主动作为,服务保障关岭扶贫工作的做法。2016年,我院被评为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先进集体,我1名干警荣获先进个人

二)深化生态?环保“六个严禁”行动,服务“生态关岭”建设

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服务“生态关岭”发展主基调。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安顺市第四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项目建设的六条措施》,积极构建检企交流平台,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安顺市第四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强化生态案件立案监督及督促行政履职。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2人,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7份,并监督整改落实。完善生态修复机制,加强“补植复绿”工作。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书》10份,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30余亩,责令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嫌疑人植树造林8000余株。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关岭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2016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0件248人,审结165件24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2人,不涉罪不捕30人。受理刑事案件189件274人,审结168件229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151件209人,不起诉20人。其中,审查批准逮捕涉暴、毒、枪等刑事犯罪案件139件208人,提起公诉112件146人。

落实刑事和解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依法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予以调处,作出刑事和解无逮捕必要性不捕5人,相对不起诉19人。坚持“少捕慎诉”的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刑事司法理念,建立未成年人档案封存室及心理疏导室,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平时表现良好并取得谅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捕11人、不诉12人,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5人次。选派检察官40余人次在县内5所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6次,受教育学生达3000余人。积极协调团委、妇联等单位,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30人次。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采取联合接访、预约接访和走访接待等多种方式开展信访工作。201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群众点名接访75人次,其中检察长接访25人次。信访维稳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我院控申接待室已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始终坚持司法监督,全力确保司法公正

(一)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第一价值追求,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的法律监督。2016年,办理立案监督3件3人,均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对重大、疑难案件适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件2人;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4件30人,不起诉17件20人,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5人,公诉部门经审查后对法院一审生效判决提请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份、《检察建议书》55份,现均已收到纠正情况书面答复。注重保障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况13件,专项清理10年来333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情况,会同县司法局对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家庭走访,协调有关部门对身体有疾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救助。

(二)注重检察节点执法风险控制,促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拳整治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深入推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全面、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面落实接触必录、讯问必录、搜查必录。成立案件评查办公室,建立案件评查人才库,在全市率先与安顺学院合作建立第三方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案件管理办法,采取“一案一表”、“一案一报告”的方式,逐案逐项评查,评查结果作为干警执法业绩档案的组成部分和考核晋职晋级重要依据。2016年,开展网上案件质量评查48件,第三方全面评查了2013年以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公诉、侦监部门案件卷宗被制作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范本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三)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及政协监督,完善代表走访联络联动工作机制,创新“个性化”联络方式,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016年走访了驻安顺及县内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共42人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调研、检查、评议等活动50余人次。其中,省政协委员和市人大分别到我院调研后,均高度评价了我院的民生资金保护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2条,均交由责任部门认真落实,落实率100%。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丰富“检察开放日”及“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律师、企业代表及群众代表等走进我院,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接待律师及代理人40人次。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主动与媒体沟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探索建立检察公信力测评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力度,重视新媒体建设,通过官方微信设置网上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12309举报平台链接,开通微信客服服务功能。2016年,依托信息公开网发布法律文书87份,程序性案件信息300条。

三、始终保持高压反腐,全力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

(一)坚持预防“两步”推进,注重防范腐败萌芽

通过线上线下“两步走”实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在全县所有乡镇、村全覆盖,无遗漏。线下通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巡回宣传,推广“镇村干部预防”模式,发展乡镇基层预防志愿者。线上依托12309平台,关岭检察官方微信,关岭检察头条号,移动短信平台等发送惠民政策知识及职务犯罪预防知识。2016年,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宣传活动110余次,覆盖全县各街道、乡镇;进行案例剖析4件,开展预防调查6次,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发展乡镇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志愿者300余名;《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领导签批6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55次,预防宣传稿件被报刊媒体采用26篇。

(二)突出民生领域办案重点,查办大案工作成绩显著

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以案带案挖掘线索;强化证据意识,坚持“由证到供”确保定案准确;强化群众意识,构建群众参与反腐平台。2016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件11人,所立案件均为大案,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在所立案件中,贪污案件5件5人,贿赂案件6件6人;党政机关科级干部4人;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大案9件9人;成功劝返外逃犯罪嫌疑人1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均为特大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0余万元。我院反贪、反渎工作在全市工作考评中连续八年名列前茅,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在2016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

“两学一做”、“三强三铁”专项教育活动为引领,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创建“警示台”、“正能量台”,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制定责任清单。纪检组从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办案纪律等方面对全院干警实行常态化监督,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察等形式,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变换形式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可能出现的问题抓早抓小,铲除顶风违纪现象滋生的温床。制定领导约谈、诫勉谈话、责任追究等措施,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2016年,我院干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强化队伍建设,逐步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坚持以党建促队建,突出人文关怀和文化管理,提升干警凝聚力归宿感。注重岗位素能培训,加强在职干警岗位练兵,在全市率先与安顺学院合作,推动人才精准深造、理论合作研究,选派干警外出参加培训及交流学习30余人次。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将空缺编制通过特殊招录、定向选择培养、公开招录等方式面向社会招录人才。我院空编率从2011年的25.6%降到现在的2.1%,法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占72.3%,35岁以下干警占68.6%;有检察A类骨干1人,C类骨干3人,双学位学士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名,在职硕士研究生3名。同时,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公开招录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5名。2016年,我院4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荣获第二届贵州省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赛“优秀辩手奖”、全市优秀公诉人辩论赛“最佳风采奖”;1名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名干警被县直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注重履职保障,着力打造检察装备现代化、信息化

面对检察技术发展新常态,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和科技强检战略。完成办案用房、技术用房共计1090平方米改造工作;进行三级专线网改造和办案技术设备添置,保证技术侦查工作需要;建立办案工作区,实现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电子取证;建立案管大厅、警务保障大厅、远程接访室、电子图书室。建立电子卷宗系统,实现网上办案、审批,提高工作效率。2016年底,实现经费资产由市级统一管理,人均办公经费由原来的1.7万元提升至4万元,县政府研究解决我院科技强检专项经费50万元。

五、始终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全力破解检察工作难题

(一)稳步推进人员机构改革,提升司法效能

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根据省编办印发《关于印发关岭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编办发[2016]252号)文件,调整院内设机构设置,设立反贪污贿赂局、公诉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政工部、办公室、信息技术部,减少内设机构4个。深入开展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严格选拔程序,遴选员额制检察官13名,进入员额的党组成员均参加办案,优秀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定岗定责,完成办案权限下放工作,除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提起抗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不立案、撤案等职权仍由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外,其他均授权主任检察官或检察官行使。实行员额制以来,部门负责人不再对检察官所办案件进行审批,我院审查逮捕案件从改革前的5日每件降到4日每件,审查起诉案件从改革前的32日每件降到了23日每件,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有效缓解了“人少案多”的矛盾。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

贯彻“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制定检察官职责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科学界定办案权限,确保权责明晰、权责相当。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由案件管理部牵头,坚持“一案一评查”,做到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对评查不合格案件严肃追责。制定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业绩档案。截止目前,已进行案件质量评查87件,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业绩档案 32份。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明确9类案件必须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两月来,我院已由分管副检察长及部门负责人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3次,为承办检察官提供了良好的咨询意见。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关岭县人民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关岭县人民检察院及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全县工作大局融入不够,少数检察人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单纯业务观点,不善于把检察业务工作放在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二是在法治建设中,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三是检务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业务手段融入大数据应用的方式欠缺,还需在信息化、科技化方面加大投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为总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服务主基调主战略、积极服务大扶贫、大数据、“生态关岭”建设,为我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生态关岭”发展主线开展工作。更加主动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建设“生态关岭”工作大局摆在检察机关提供司法保障的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将破坏生态环镜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工作和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护领域为重点的公益诉讼,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完善生态修复机制,加强与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强化“补植复绿”工作。全力以赴采取措施,服务保障第四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司法效能高效提升。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统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归类管理到人,司法责任到岗,绩效考核量化,健全办案组织,理顺内设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好中央、省、市领导对司改后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的有关意见。

第三、坚定不移地保持高压反腐,确保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尽快消除腐败存量,遏制增量。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助推从不敢腐转化为不能腐机制形成。积极预防关岭经济发展中的工程项目建设、社会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职务犯罪,避免“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发生。

第四、坚定不移地打造过硬队伍,塑造检察良好形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扭住职业良知、坚守法治、制度约束、公开运行等关键环节,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立足专业性要求和职业特点,提高队伍素养和专业水平,逐步破解检察官断层问题。

第五、坚定不移地推动科技强检,打造“互联网+检察工作”示范检察院。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数据综合交换平台大厅,拟实现与其他司法机关网上数据共享和交换,案件网上移送和电子卷宗网上流转。探索我县高发类普通刑事案件,如入室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要素数据的自动采集与分析的方式方法。司法体制改革后,根据“一案一评查”要求,建立更为科学的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拓展网上为民服务渠道。

各位代表,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融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坚定信心、不忘初心、团结一心,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关岭”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三强三铁”教育活动。是贵州省政法系统,以“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着力打造铁一般忠诚、铁一般法纪、铁一般担当的政法队伍”(以下简称“三强三铁”)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

2.民生资金保护专项活动。是检察机关防止扶贫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水利水电、美丽乡村建设、交通、医疗、教育、低保等重点领域民生资金流失,监督使用的专项工作。

3.合适成年人。合适成年人又称合适代理人,是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专门设计的一项权利,其内容是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和审判时,法定监护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成年人在现场,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协助其与审讯人员沟通,同时监督审讯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是否有不当行为。到场的合适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补植复绿。指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要求破坏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对破坏的林地重新播种、植树,让受损的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

5.六个严禁。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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