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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会议文件之二十一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3日在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坚强司法保障2017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9人,提起公诉264,案件审结率、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各项主要业务数据位居全市前列。

一、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奏强音,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展现新作为

以法治扶贫为抓手,维护“大扶贫”良好法治环境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立案查办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打击涉及民生领域刑事犯罪案件30件42人。办理杨某某等6人流窜各乡镇盗窃群众耕牛、马匹案,邹某某等4人聚众哄抢国家扶贫专项物资典型刑事犯罪案件,为脱贫攻坚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介入扶贫领域工程项目5个,涉及资金共计63738.31万元,惠及群众35124人与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制定协作机制5个。因工作成绩突出,我院荣获全省民生资金专项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名干警荣获全省民生资金专项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产业扶贫为支撑,帮扶质效显著提升全面落实党委、政府“8651”结对帮扶工作安排,全院干警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帮扶,创新“1+2”走访模式对帮扶农户进行全面详实的摸底、排查。引导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社,流转土地782亩协调资金48万元,地膜250卷、肥料20吨,建成大棚22个,占地8320平方米吸纳剩余劳动力4000余人次,其中贫困户2000余人次,发放工人工资26万余元成立合作社施工队,初步实现盈利30余万元,同时利用闲置山塘发展乡村旅游项目,休闲垂钓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通过合作社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农户种植蔬菜500余亩、经果林1000余亩,养殖畜禽12000余只。大力推广“五户联保”,发展关岭牛养殖,目前签订协议5组25户,购买西门达尔优质牛43头分发到户,已产犊8头。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我院帮扶的五指山村被列为永宁镇产业示范村以产业促脱贫工作初见成效2017年实现脱贫87户403人1名驻村干警荣获全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

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保障“大生态”战略稳步推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联合县林业局制定《关岭自治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补植复绿工作方案》,建立“补植复绿”基地2个新增补植林地140余亩,修复损毁林地40余亩,种植树苗12400余株。强化司法衔接联合县法制办,对涉及生态环保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评查,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份,建议移送案件3件。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规范全县涉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全力保护关岭的绿水青山

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凸显新成效

全面履行批捕起诉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刑事犯罪。2017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9提起公诉264人。重点打击侵害群众人身、财产权益的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95人,提起公诉140人,打击黄犯罪13人办理全省首例利用网络平台贩枪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运输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冷冻鸡爪、牛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无撤回起诉和判决无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因工作成绩突出,公诉1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

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干预机制,新建心理干预工作室,通过心理行为矫治等方式,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症结,打造全省“单项冠军”。深入学校、社区宣传“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10余次,开展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及“检察官?贫困留守儿童主题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017年,我院公诉荣获“全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浙江省检察机关专程赴我院考察学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在关岭召开,与会检察官对我院工作纷纷点赞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化解社会矛盾。采取联合接访、视频接访、预约接访和走访接待等多种方式开展信访工作,确保重大节庆、节点大局稳定。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28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接访化解机制,律师参与接访5次,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件。办理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岭壹号项目部总经理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促使支付400余名农民工工资300余万元,有效消除重大群访隐患。我院控申接待室已连续四届荣获“省级文明接待室”称号。

坚持惩防并举力度强劲巩固良好政治生态成果取得新成绩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紧紧围绕我县大扶贫战略,结合“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工作,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其中涉及征地拆迁领域1010人、农村水利建设领域22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领域1件1人。特别是办理了新铺镇江西坪村原村支书杨某某、原村主任卢某某等人贪污移民搬迁款窝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人民检察、省人社厅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也是全市检察机关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在2017年检察业务工作考评中名列全市第一

创新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在全市率先与县邮政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专项工作,建立城乡志愿者服务网络被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向全省推广。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影像制品正向引导作用,微电影《信箱》及工作宣传片在县电视台邮政各网点多次播放。落实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各位代表、委员关于“预防先于打击,减少职务犯罪发案率”的意见,提前介入5个异地扶贫搬迁工程,通过设立预防工作室等方式,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开展预防讲座24次发出检察建议6。开展行受贿犯罪档案查询1315次,发现项目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后,向有关单位提出预警10余次,有效净化我县项目建设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强化法律监督成效显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新提升

全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强客观性证据审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不批准逮捕46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1件,纠正漏捕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案件8件在公安机关建立派驻检察工作室2个。向县人民法院提量刑建议260余份,建议适用简易程序40余次追诉漏犯2人,提出刑事抗诉33提请刑事抗诉11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公诉裁量权作用将打击犯罪与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52人决定不起诉,其中刑事和解不起诉29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向县人民法院提出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2件2人、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4件5人,提出认罪认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建议40余次全市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案件审理观摩庭在关岭举行。

持续深化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份;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6件,发出检察建议76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工作,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及社区矫正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抽查18次,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对3名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人员收监执行我院办理的龚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例。充分履行控申工作职能,开展国家司法救助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元。

科技强检助推办案智能化,大数据应用工作迈出新步伐

建设数据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作为全市两个入围科技强检示范参评院之一,我院积极推进司法办案智能化建设,汇聚我院监控、同录、控申接访、视频会议等视频资源,建数据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上级检察机关对我院的办案、接访全程监督。完成楼宇智能化系统基础建设,监控系统全覆盖,对机要室、档案室、信息数据管理中心等重要部位配备门禁系统与防灾系统,确保关键场所安全,有效保证办案、办公需要。

部署智能化业务应用系统。全面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案件研判系统及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等10余种相关系统,准确录入案件453件,自动分案212件适用办案辅助系统办理案件59件82人,实现网上办案、网上讨论、网上处理,形成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到我院调研时,对我院大数据建设及应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打造技术专家队伍。探索建立鉴定人出庭机制,健全技术性证据审查制度。强化专家队伍建设,鼓励干警参与司法会计考试,聘请司法会计法医为我院技术性证据审查专家,对我院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技术性第三方评估审查,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推动体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办案质效再上新台阶

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入额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党组成员回归办案一线,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83件,审批案件161件,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凸显检察官主体地位。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5次,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参考意见。创新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与普定县检察院开展交叉互评,实行“一案一评查”,做到全面记录全程留痕,评查结果作为检察官考核依据。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办案周期明显缩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从改革前的平均5日每件降到4日每件、审查起诉案件从改革前的平均30日每件降到了23日每件,有效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

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转隶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方案,引导全院干警从改革大局出发,积极支持配合改革。全面清理积存案件,抓好在办案件的处理和线索移交工作,确保案件线索、涉案财物等情况明、数字清。在公诉部组建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

、从严治党夯实发展根基,队伍建设呈现新风貌

强化素能提升,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17年,择优选拔1名干警到省人民检察院跟班学习,1名干警到市人民检察院中层干部岗位任职,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鼓励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选派干警到检察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等培训学习90余人次,不断提升干警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素能2017年,我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4+1”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奖励12项,6名干警国家及省、市表彰。

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等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干警新时代贵州精神。认真开展最高检、省、市院“四风”巡视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领导约谈、诫勉谈话、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院干警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整改,务求实效,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2017年,我院共开展提醒谈话、任前谈话56人,全院干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和党风廉政知识竞赛中我院荣获优秀奖。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阳光司法取得新进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完善与人大代表的走访联络工作机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赠阅《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等报纸、期刊,收集脱贫攻坚、教育等领域代表先进典型材料,在报刊、检察官微等刊登,广泛宣传代表风采,促使干警向代表学习。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30余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生态环保检察工作及补植复绿工作,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民生监督工作,各项工作获得代表好评。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工商联、工会及民营企业20余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及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制定《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七条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54条,公开法律文书169份,接待律师及代理人42人次。注重新媒体建设,拓展监督渠道,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关注我院微信、微博,让更多人民群众融入检察朋友圈,我院微博多次荣登全省检察机关微博红榜前十名。

各位代表,2017年关岭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关岭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及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的亮点上还不够突出,司法为民的举措还不够丰富;二是年轻干警较多,人才培养力度和司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科技强检建设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还有差距,司法办案的科技支撑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规划

 

2018年,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扎实工作保障关岭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谐环境

一是着力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讲话精神上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学深学透领会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培育新时代检察干警,激发干警感恩党中央的心情,用实际行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党委中心工作的发展。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服务保障党委中心工作发展。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切实提升群众“两率一度”;狠抓生态环保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保障“生态关岭”建设。

三是全力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进一步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坚持执行法律与贯彻刑事政策相结合,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切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四是全力抓好法律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强化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强化对刑事审判、刑事执行活动、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是积极开展“智慧检务”工作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建设及应用,完善科技与检察业务协作机制,推动“智慧检务”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加强新形势下的全媒体检察宣传建设,组建新媒体工作室,提升检察宣传工作质效。

是全力抓好各类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三类人员定岗定责,探索完善员额制检察官退出机制,整合优化司法职能,激发内设机构改革内生动力公益诉讼线索摸排范围,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大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融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关岭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续写新时代富美关岭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所谓民事公益诉讼,即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和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即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2”走访模式:在走访贫困户工作中,每当走访1户贫困户,需对其周边2户非贫困户进行走访,侧面收集贫困户信息及非贫困户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以提升“两率一度”。

3.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指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加强工作协作,充分发挥邮政部门的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数据资源及业务资源等优势和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优势,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各类邮政资源有效融合,积极应用微信、APP等新媒体开展预防宣传,实现预防职务犯罪网上网下全覆盖。

4.公诉裁量权:指检察机关及其成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在法律授权裁量的情形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遵循特定的原则,在案件是否起诉、如何起诉以及起诉之后予以变更等问题上进行斟酌并作出合理决定的权力。

5.智慧检务:“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其以“智慧、融合、创新”为理念,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6.微博红榜:由微博覆盖面、传播力和活跃度组成,通过对阅读量、微博数、粉丝活跃度、被评论被转发、点赞数、原创微博数等数据进行赋值,并经过严谨的计算得出。

7.三类人员: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8.员额制检察官:是指从具有助检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9.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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