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关岭检察院确认为往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关岭检察院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关岭检察院在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全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检察职业道德精神,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检察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体检察人员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关岭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关岭检察院将以本次省级文明单位获评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向更高目标更高质量的文明单位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