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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提升 社区矫正对象财产刑执行监督质效
时间:2023-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提升

社区矫正对象财产刑执行监督质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数据检察大战略,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高效解决财产刑执行监督难的问题,近期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托大数据主动延伸检察触角,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刑事裁判涉财产刑判项执行监督工作

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搜集所有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的相关规定,装订成册,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带头领学,刑事执行检察条线干警全员参与,同时与其他县区院刑事执行检察条线干警就疑难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学习财产刑执行检察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补强知识短板,提升检察实力,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数据比对,明确案件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内部通过加强与案管大厅,刑事检察部门协作配合,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查询刑事案件裁判情况。外部通过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的沟通联系,运用社区矫正智慧管理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执行台账等平台将多方数据进行比对,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出未履行财产刑判项义务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信息,明确案件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打通怠于履行财产刑义务的社区矫正对象类案信息实时共享堵点,助力消除监管盲区。

细化流程找准重点促执行

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注重正确定位,找准监督重点通过对全县84名社区矫正对象数据比对,共核查出未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社区矫正对象7人,并将财产刑判项内容在万元以下的几名人员列入重点对象,由专人负责跟进。结合社区矫正走访和法律宣传等工作,及时向社区矫正对象阐明财产刑执行的法律依据,厘清政策和法律后果,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履行尚未履行的财产刑义务,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会尽快履行。

下一步,关岭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常态化、制度化,提升检察监督刚性和质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关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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