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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司法”破解监督难题强化法律监督质效
时间:2023-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打通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难点、堵点问题。3月6日,关岭县检察院与关岭自县司法局共同签订了《关岭自治县加强法律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关岭县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一举措。

《意见》的出台,是对“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的有益探索,对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进关岭县法治政府建设打开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由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在本县辖区四处司法所设立“法律监督协作联络站”负责《意见》中的日常工作开展。县检察院每月指派检察干警到“联络站”开展工作,协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联络站”所属片区当月发现的案件线索问题进行梳理、归纳、移送。

《意见》要求,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在工作中应坚持立足本单位职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原则。共同做好刑事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控告申诉、刑事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案件线索移送、案件信息反馈等工作。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

《意见》强调,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要加强协作配合,双方每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开展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实地查阅资料、执法卷宗评查等方式,县检察院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予以指导、纠正。

《意见》规定,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建立案件交流机制,视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案件线索办理进行讨论、沟通和交流,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力度。可互邀对方参与或提供专业咨询,并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法治课等方式营造社会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关岭县检察院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着力点,推动协作机制落细落实落地,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同时,以此为契机,把检察力量与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拧成一股绳,保持良性互动、常态沟通,以“共识”促“共赢”,合力打通法律监督难点、堵点,切实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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