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院统一安排部署,市院第一巡察组自2020年7月16日起,对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时间
2020年7月16日— 8月16日。
三、巡察内容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实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等内容,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对象以下情况:
(一)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是否违反廉洁纪律,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三)是否违反组织纪律,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市院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邮政信箱、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 举报电话:0851-37154955(工作日的9:00—17:00);
(二)专门邮政信箱: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转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察组收)收,邮编:561300。
(三)电子信箱:glxjcyjbyx@163.com 。
根据巡察职责,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