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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时间:2021-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关岭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针对黑、恶势力滋生的区域、行业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监管漏洞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督促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整改,广泛、有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深挖根源,找准根本问题。关岭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过程中,改变“就案办案”的传统办案思维,强调着眼全案,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的发展壮大过程及社会影响,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时间跨度长、犯罪桩数多、社会危害大等特点,从黑、恶势力犯罪过程中找准黑、恶势力存在的区域、行业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二是提出建议,督促有效整改。针对黑、恶势力涉及的高利放贷、暴力或软暴力讨债、行业垄断等问题,关岭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学习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对是否存在监管漏洞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最终形成统一意见,有针对性地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并进行跟踪,保持与被建议单位的联系,督促被建议单位按期整改,确保问题得以解决。

   三是定期回访,确保长效整治。除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外,关岭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还安排办案人员对黑、恶案件进行倒查,对黑、恶案件犯罪发生地进行回访,了解案件办理后当地社会治安环境是否得到改善,行业乱象是否得到整治、当地老百姓对黑、恶案件办理案件有无意见、建议等,确保行业监管乱象、区域治安混乱等问题得到长效整治。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公共利息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能有效帮助有关监管部门找准监管漏洞,促进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净化社会环境,打造和谐稳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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