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务公开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法律法规 专题专栏 检察工作报告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个基层单位参加文明单位竞选,经过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候选单位严格考核,贵州省委、省政府近日公布了2015-2017年度贵州省全省文明单位名单,值得高兴的是,关岭县人民检察院上榜了。
什么是文明单位?
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经过自愿申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版权所有:贵州省关岭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