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245.72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36.55万元,降低15.96%,主要原因是:因考核原因,2022年绩效奖金等资金次年年初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96万元,占75.96%;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70.33万元,占24.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24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38万元,占71.07%;项目支出360.34万元,占28.93%;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975.3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90.95万元,增长(降低)降低22.98%,主要原因是:因考核原因,2022年绩效奖金等资金次年年初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30%。与2021年相比,减少165.29万元,降低14.49%,主要原因是:因考核原因,2022年绩效奖金等资金次年年初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56.3万元,占87.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31万元,占4.33%;卫生健康支出28.99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类)47.79万元,占4.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7.65万元,支出决算为97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6%。其中:
1.公共安全(类)行政运行(2040401)科目。年初预算为551.17万元,支出决算为50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9%。
2.公共安全(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402)科目。年初预算为13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
3. 公共安全(类)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 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司法救助金(2049902)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5)科目。年初预算为42.31万元,支出决算为4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101101)科目。年初预算31.37万元,支出决算2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3%。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科目。年初预算1.06万元,决算支出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和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年初预算50.99万元,决算支出4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5.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9.21万元,津贴补贴155.98万元,奖金12.05万元,绩效工资79.07万元,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56.82万元,医疗保险18.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1.23万元,住房公积金47.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4万元,抚恤金25.08万元,生活补助0.86万元。
(二)公用经费5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8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0.31万元、邮电费4.94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工会费3.14万元,福利费5,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4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2万元,完成预算的44.8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52万元,比上年减少13.15万元,降低39.06%,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买车辆1辆18.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7.86%,比上年减少12.59万元,降低38.5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买车辆1辆18.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14%,比上年减少0.56万元,降低56.14%,减少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2万元,支出决算20.08万元,完成预算的47.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运行维护、保险、审车费、燃油费、过路费等。2022年,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76万元,支出决算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1.7%。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4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院开展工作接待就餐。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49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1万元,比上年减少12.17万元,降低17.91%,主要原因是: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2.2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说明。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9日